张伟,男,1972年生人,中共党员,1990年参加工作,1995年到法院工作,2010年任宝泉岭农垦法院法警大队副队长(主持工作),2014年任宝泉岭农垦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多年来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恪守职业道德,吃苦耐劳,默默奉献,认真履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光荣职责,用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司法警察工作的闪光足迹。
一、加强政治学习,用知识武装头脑
作为大队领导,张伟同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时刻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规范言行。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清晰,政治坚定,作风务实,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长期以来,该同志按照“法警工作没小事”的要求,带领全队干警圆满地完成了押解、安检、执庭、看管等各项任务,由于成绩突出,2012年被农垦中院评为“三年发展规划先进个人”,2013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司法警察”。
二、敢于担当,忠诚履行职责
随着社会矛盾纠纷的复杂化与多样化,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显得越发的重要,张伟同志经常性开展安保工作思想发动,增强法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他要求值班法警做到“逢进必检”,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排除安全隐患,切实要做好对诉讼参与人的登记检查,严把安检关。特别是对于矛盾激化案件,要密切注意审判的进程与当事人的情绪动向,做好防范工作。在他的严格要求下,法警大队干警恪尽职守,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了法院机关的安全,多年来未发生安全事故。
押解看管人犯是司法警察日常从事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防止被告人脱逃、自残和维护庭审秩序,身为法警大队大队长的张伟同志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每次重大刑事值庭、押解前,都提前两天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处置预案,安排正式在职在编法警带队,按不少于1:1的警力配置安排警力、警车与押解被告“对号入座”,做到与案件无关的人员不准接近犯人,为刑事审判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2013年7月23日,宝泉岭农垦法院公开审理建院以来审理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2.29”案件。没有经验可借鉴、没有前例可以寻,案件被告人多达29人,张伟同志深知,自己肩负的不仅是考验,更承载着全垦区人民对平安家园的殷切期望。为了确保警务保障行动做到计划周密、进行有序,张伟同志在公审前一个月就开始不分昼夜地制定本次警务保障方案,并对方案的各方面进行反复的推敲,多次改进,针对庭审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和采取的应对措施反复论证;对提押、看管、还押、安检、巡庭等各个环节的分工和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做了详尽周密的考虑。在庭审前召集全体法警进行了思想动员,要求法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防范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庭审警务保障,确保庭审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在庭审前3天,他就开始前期准备工作,长时间奋战在庭审一线,庭审期间,他早到晚归,开庭前1小时就到场工作,庭审结束待所有人离场后才下班,工作规范、认真、细致、耐心,持续六天的庭审,张伟同志每天工作超过14小时。在他的带领下,整个庭审安全保障工作经受住了考验,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
三、处乱不惊,坚持文明执法
2013年6月8日晚7点,张伟同志带领法警大队干警到延军农场协助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以武力相威胁、被执行人怀有6个月身孕的爱人挡在运粮车前面,局面一时陷入僵局,张伟同志一面派人控制住被执行人,一面派人守护被执行人爱人,并同执行人员一同做好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一直持续到6月9日凌晨3点,最终安全地完成了此次执行工作。2012年11月7日,一名申请执行人情绪激动,过了下班时间也不肯离开法院,扬言拿不到执行款就吃住在法院,张伟同志带领法警大队干警一直陪同,唯恐出现意外,到了晚9时,当事人仍不肯离去,张伟同志仍心平气和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还为她买了盒饭、倒了开水,当事人被他的真诚所打动,“法院有这样的好同志,我相信你们了,我这就回去”。 多年来,遇有突发状况,张伟同志一直都全程在场,直至矛盾化解,有效地保障了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保障能力
为锻练法警队伍,张伟同志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根本要求,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制定训练方案,开展政治学习、职业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业务技能训练。2010年以来,法警大队在张伟同志的带领下,除认真开展自训工作,还坚持参加中院法警支队组织的年度训练,在训练中,他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带领全体法警刻苦训练,不仅提高了法警的身体素质,更磨练了大家的意志。每年农垦中院法警支队组织的大比武中,他带领的宝泉岭农垦法院法警大队都能取得前三名的好成绩,全体法警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得到全面提升,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机关安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五、积劳成疾,身患重病仍不忘工作
张伟同志和前妻离异多年,十几年来一直都是他一人带着孩子,2011年,张伟同志的女儿考入了宝泉岭高级中学,本应对女儿更加精心照料的他,由于工作需要经常加班加点,时常对女儿照顾不周,他大姐看在眼里,索性就把孩子接到家里去住。张伟同志怀着对孩子的愧疚,坚守在工作岗位上。长期以来,因庭审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不能按时吃饭,他患上了严重的胃病,他没和任何人说起,实在是疼痛难忍了,就吃口药,喝点开水,一直坚持工作。2014年5月,张伟同志身体一直处于不适和低烧状态,他就靠吃药维持,严重了就打点滴,直到8月份送孩子上大学报到,他抽空去医院做了检查,才得知患上了白血病,在家人、朋友的陪同下,开始在天津住院治疗。在治疗间歇,他还不忘工作,打电话询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张伟同志数年如一日,始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时刻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张伟同志带领全队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为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将公正的天平背后那颗警徽擦拭的闪闪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