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1月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624件,去年同期收案1143件,同比上升42.08%,其中合同、侵权案件数量明显增多。合同案件去年430件,今年827件,权属案件去年131件,今年164件。案件的增多给法院人少案多增加了很大压力,更给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及时调查分析案件增多的原因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对缓解本院人少案多的尖锐矛盾具有重要作用。
一、案件增多的原因
(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促使经济交往大多以书面的形式固定和约束双方,但又存在不规范或不明确等问题,因此,诉讼到法院的纠纷以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合同纠纷居多。
(二)我局在小城镇建设中对商品房开发建设管理存在漏洞,导致商品房在买卖过程中,房屋面积、各种手续不齐全等,开发商、业主、物业公司之间纠纷频频发生。
(三)交通发达诱发交通事故。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条件的改善,人们出行更加方便快捷,货车、客车、轿车等交通工具被广泛使用,车流量增大,尤其是私家车的数量不断递增,同时存在驾驶员驾驶技术不过关、车辆未及时检修、双方或一方违反交通规则等原因,易引发交通事故,导致此类案件不断攀升。
(四)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向银行贷款成为解决困难的最直接办法。贷款不断增多,如到期不到偿还贷款,就形成了纠纷,随之大量合同案件涌入法院。
(五)债务人由于负债较多而下落不明,导致金融机构及其债权人追索不到,纷纷到法院寻求救济。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合同及民间借贷类案件担保人成为承担责任主体,而担保人往往觉得自己没有实际使用该款项而纷纷觉得不应承担责任,即使承担责任后也会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的追偿案件在今年增加的亦很明显。
(六)前些年职工群众采用“五户联保”的方式进行贷款,因各大金融机构在最初发放贷款时相互之间没有沟通,发放时间不统一,且审批手续相对不严谨,导致职工群众用同样的土地可以在不同的金融机构重复贷款,钱来的相对容易,导致许多职工债台高筑,并形成“攀比”谁贷款多的不良风气。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不负责任,审查不严格,盲目放贷,重贷轻管,造成贷款沉淀,也是导致合同案件增多的一个原因。
二、应采取的对策
(一)进一步整合民商事审判人力资源,抓好审限内结案和均衡结案。目前民商事审判实际困难是“案多人少”,应调配民商事审判法官力量。
(二)集中“优势兵力”解决疑难或新类型案件。民商事案件涉及社会面广,涉及的法律法规多,一名法官统审各类型的案件实属不易,也容易耽误审限,因此在大民事审理格局内设立若干合议庭,相对固定审理一类或某几类纠纷案件,如将“道交赔”“商品房买卖”案件交由一个合议庭或两个合议庭来审理,达到化繁为简,由难到易,熟能生巧的目的,并通过实践积累审理经验,推动全院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推行快速及时的立案机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完善便民利民的各项工作措施,推行快速及时的立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以减少当事人的奔波。能做到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当场确定开庭审理时间,使原告在办理立案手续的同时即可收到开庭传票,缩短办案周期。
(四)加大案件调解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司法原则,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五)加大案件巡回审理力度。针对一些案件与农场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案件、借贷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及小额经济纠纷比较多且地域集中的特点,改“坐堂”审案为巡回办理,上门服务,立案后组成巡回小组主动地深入社区就地审理,召集双方当事人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进行面对面的调解或开庭。
(六)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力度。在审判中,要积极探索新方法,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争议标的不大的案件,简化案件审理方式,在办理立案手续的同时,电话联系被告,征求被告是否同意调解或答辩期内开庭审理,然后在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给被告的同时,连同原告一起到被告住处当场进行调解或开庭审理,从而在程序上简化重复劳动,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缓解人少案多带来的压力。
(七)加强法律宣传,防范于未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是遏制借款合同案件增多的有效对策。在当前形势下,应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真正达到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的目的,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八)提高种植户的法律意识。农场公、检、法、司等部门要配合起来,以农场经济建设大局为中心,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尤其是民间借贷与保证合同方面的法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做好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犯罪的侦查工作,坚决打击这些害群之马,保护种植户来之不易的收入,司法部门与法院在调解与办案过程中,加大对借贷与保证的宣传及正、负面典型的引导作用,教育广大种植户不借不应借之债,不贷无把握之款,不进行无谓的保证,让民间借贷资金与土地流转正常循环,优胜劣汰,重新组合,从而使民间借贷关系与土地发包走入正轨,使农场种植业重新焕发青春。
(九)依法加大对金融机构贷款的监管,杜绝再出现一地多贷、一人多贷等现象,对贷款过程中出现的虚假贷款,金融机构内部虚假手续等现象加大监管力度,构成刑事责任的坚决追究,依法打击,澄清贷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