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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

  发布时间:2012-03-19 09:54:28


    无效的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指欠缺合同的有效要件,确定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可见,合同被确认无效是一种对当事人意思表示之效力最严厉的否定。

    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全部无效合同和部分无效合同。

    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

    无效原因

    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三种

    ①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

    ②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

    ③意思表示不真实

    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为五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 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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