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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恋 他在骗 警惕以“爱”为名的“甜蜜陷阱”

发布时间:2025-08-18 16:06:24


爱情诚可贵

理性价更高

本以为是“天赐良缘”

没想到是“温柔陷阱”

近日,宝泉岭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

被告人假借恋爱之名

行诈骗之实

自作聪明终被严惩

案情回顾

某年,王某通过微信群认识李某,王某自称经营一家超市,并与李某在微信上确立恋爱关系。几个月后,二人线下见面,王某产生诈骗李某钱财的想法。

王某以承包虾池为由向李某借款4万元,并承诺半个月后还款。

在李某要求王某还款时,王某不仅推脱不还后又将李某微信删除、手机号拉黑。诈骗所得欠款被王某用于偿还债务和日常花销。

案发后,王某赔偿李某人民币4万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

宝泉岭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全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识破“甜蜜陷阱”三大特征:

1

身份虚构性:不法分子常伪装成“成功人士”身份,通过伪造证件、朋友圈营造虚假人设等方式获取信任;

2

索财迫切性:以家人生病、投资周转等理由频繁索取财物,初期小额试探后逐渐提高金额;

3

回避现实性:始终以工作等各种借口回避见面

在婚恋交友过程中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面对对方涉及钱财的请求,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多方核实信息真实性。在交往过程中尽可能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家庭背景和工作情况。若发现可疑迹象,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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