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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调解化涉老纠纷 以法之力守护“夕阳红”

发布时间:2025-10-09 16:47:56


随着生活条件的提升

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到养老院中养老

但如果在此过程中受伤

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近日,宝泉岭人民法院运用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受伤老人的合法权益。

案 情 简 述

   张某因下肢无知觉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进行特殊护理,因家人工作原因暂时不能照顾,遂决定将张某送到某养老公寓暂住。2024年,张某入住某养老公寓,每月看护费用1600元。2025年,张某的女儿小张来到某养老公寓探望,却发现张某腿部大面积烧伤,当即将张某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后小张与某养老公寓联系,得知张某是因电器漏电着火导致被烧伤,双方就张某被烧伤一事未协商出解决方案,张某遂将某养老公寓诉至法院,要求某养老公寓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案 件 审 理

   法官收到案件材料,迅速梳理案情。考虑到张某是68岁老人,本就身体不便再加上腿部被烧伤,家属面对这种情况心情也格外焦虑,若进入诉讼程序,可能会增加当事人诉累,且可能加深双方矛盾,于是决定采用先行调解方式处理。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便将该纠纷委托给萝北县凤翔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员考虑到张某年事已高,在调解前多次前往医院与张某了解情况,在沟通中格外注重耐心与细致,安抚其情绪,详细了解事件经过。

   当初家属把行动不便的老人托付给你们,图的就是一份安心,你肯定比我们更清楚,老人到了这个年纪,最怕的就是病痛和孤单。要是您的父亲母亲,在本应安享晚年的地方被烧伤,看着他们疼得辗转难眠,您心里是啥滋味?

   调解现场,人民调解员先从情感角度出发,引导某养老公寓负责人换位思考,这番话让养老公寓负责人沉默良久。法官趁热打铁,向某养老公寓负责人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清晰阐明责任划分及赔偿标准。

   在调解员反复的“换位思考”劝导与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养老院负责人表示此次老人被烧伤是护工疏忽所致,院方也十分抱歉,同意法院给出的调解方案,当即向张某给付经济损失费用数万元,同时养老院负责人也因自身管理不足、护理人员未实际服务到位向张某道歉。至此双方矛盾化解,握手言和。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用心用情解决好老年群体的操心事、烦心事,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近年来,宝泉岭人民法院始终立足职能,不断优化适老型诉讼服务举措,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司法更具温度,适老服务更具力度,将“深怀敬老之心、倾注爱老之情”融入到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倾力为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美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来源:民事审判庭

漫画来自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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