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虽微,却蕴含着司法智慧;故事虽简,却能体悟深刻道理。宝泉岭人民法院开设“尚法君说法”专栏,通过讲述身边一件件“小案”,传递其中蕴含的深刻“道理”,让法治精神融入百姓生活,走进千家万户。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样的守法观念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但总有部分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
比如……
案件回顾
某天23时,小王在家中饮用约半斤白酒。次日,小王睡醒后,5时30分即出门驾驶小型载客汽车,在某网约车平台上接单。8时许,小王驾驶载有乘客的汽车,行驶至某路口处,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小王血液酒精含量为193.9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
经查,当日,小王在被查获前已在网约车平台完成2个订单。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王隔夜醉驾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五千元。
本案中,小王饮用大约半斤白酒,只休息5个小时左右,结合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93.9毫克/100毫升的情节,其对自己仍处醉酒状态具有一定认知,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上行驶,具有醉酒驾驶的犯罪故意。
同时,案发时,小王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并载有乘客,在被查获前已完成2个载客订单,且醉酒程度高,综合考虑全案情节,总体上应作从严把握。故法院依法判处实刑。
➤睡醒≠酒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会有所差别,酒醒的时间范围会根据个体差异,如年龄、性别、体重、肝脏功能等因素,以及饮酒量和饮酒速度等因素有所不同,前一天如果喝了一定量的酒,第二天开车也有可能酒驾甚至醉驾。在法律上判断是否构成酒驾的标准,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而非饮酒与驾车之间的时间间隔。因此如在前一天喝酒,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应该为代谢酒精预留更多时间,切莫着急驾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