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没跟我,
跟他爸爸了,
这些年都是和他爸一起过。
现在闯祸了,为啥我也得跟着赔钱?”
父母离婚后
孩子惹事
未直接抚养的家长
是否要为此“买单”
面对赔偿责任
双方该如何承担
基本案情
某日下午,小王和小赵等人在某学校附近遇见小李和小周等人在骑自行车游玩,便开口借走一辆,不想小王将小李的自行车骑坏,小李找到小王理论,将其推倒在地,后小王出手反击,用拳头击打小李面部、头部,踹其身体两三脚,被周围人拉开后,小王又再次对小李进行殴打,后被周围人拉开。经医院诊断,小李面部挫伤、脑震荡、头皮挫伤。小李要求小王赔偿医疗费等损失。由于小王系未成年人,该赔偿款由其父母支付。但小王母亲表示其已经支付过抚养费,不同意分担。双方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遂小李将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案件审理
宝泉岭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故小王父母虽已离婚,仍有监护责任,应共同承担小王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故支持小王父母赔偿小李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2170.83元。
父母离婚后,在孩子抚养方面,很多人认为只要按照约定支付了抚养费就不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事实上并非如此,现实生活中父母离婚只是结束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并不影响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不能因为婚姻关系解除而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反而更应注重对子女的教育和保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