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以下受送达人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已进行公告送达,现将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公示如下,请当事人见到公示后及时与法院相关部门联系。
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人民法院报及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出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的日期为准。
孙海:
我院受理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军川农场有限公司与吕洪军、第三人孙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案件质量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公民代理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汤原街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泉岭人民法院
承办庭室: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468-3762704
附:
本公告见2024年12月05日 人民法院报
房建祥:
我院受理郑志慧与房建祥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案件质量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公民代理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宝泉岭人民法院新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泉岭人民法院
承办庭室:新华人民法庭
联系电话:0468-3785472
附:
本公告见2024年12月05日 人民法院报
黄落丽:
本院受理高雪莹诉你、吴雨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案件质量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公民代理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宝泉岭人民法院新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泉岭人民法院
承办庭室:新华人民法庭
联系电话:0468-3785472
附:
本公告见2024年12月23日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