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来法院办个事,背包口袋都得摸,真当我是个坏人?
你这安检能不能取消掉呀,我的案子都快开庭了,能不能快点,这也太碍事了!
面对专业的安检设备、仪器
以及安检人员的仔细检查
你是否会有不耐烦的情绪?
试想
如果法院没有安检员和相关设施
后果会怎么样?
看到下列这些物品时
你就能理解了
所以
我们安检的目的只有一个
保护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二条规定:
安全检查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
安检小Tips! 如何快速通过安检
第一步 证件登记
请您提前准备好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港澳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安检台出示登记,如没有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可以通过身份证照片、支付宝、微信等移动端登记注册电子身份证进行来访登记。
履行职务并持有效工作证件的检察人员、律师可以通过安检通道进入诉讼场所。
第二步 物品过检
请将您随身携带的箱(包)放到X射线检查系统的传送带上过检。
随身携带的物品、贵重物品、液体及其他不得入院的物品可统一存放在门口储物柜。
对有疑问的物品应当配合开箱(包)检查。
第三步 人身检查
通过安检门后,请您配合安检人员做进一步人身检查。
此时受检人员需站立张开双臂,按执勤法警提示转身,待执勤法警通过手持金属探测器和手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法院。
温馨提示
女性受检人员由女性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由于身体原因如当事人安装有心脏起搏器或孕妇等不宜通过设备检查的人员可提前告知执勤法警,换用人工手检进行安全检查。
如有行动不便需进入法院,提前联系办案法官告知法警,开辟绿色通道。
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人;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者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人;衣着不整、着装不文明的人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审判场所安全或者妨碍审判秩序的人不得进入审判区域。
离开法院时,请取走随身携带的物品。
不配合安检,可能导致何种后果?
一、如您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服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您将被阻止进入诉讼场所,若拒不听劝告,还将被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
二、若您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法院工作人员,危及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故意毁损安全检查场所设施设备等扰乱安全检查工作的行为,并已危及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或者扰乱安全检查工作秩序的,您将被采取强制措施,并视情节被移交公安机关。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受检人员,应当阻止其进入诉讼场所,对不听劝告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受检人员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及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或者扰乱安全检查工作秩序的,应当先行予以控制,并视情节移交公安机关:
(一)侮辱、诽谤、威胁、殴打法院工作人员;
(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三)故意毁损安全检查场所设施设备;
(四)其他扰乱安全检查现场工作秩序的。
法院安检,
检的是危险,护的是安全!
请大家积极配合
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