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有些人明明有偿还能力
却偏要用各种手段躲避执行
自以为是“完美的操作”
最终只会难逃法律制裁
近日,宝泉岭人民法院
依法审结一起拒不执行裁定罪案件
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宝泉岭人民法院受理了张某诉刘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分期给付张某84800元。约定到期后,因刘某未如期履行协议,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刘某仍未按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2021年7月,宝泉岭人民法院向刘某送达执行裁定书,责令刘某履行给付义务,但刘某屡次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
2022年1月,刘某将本人未报告的耕地以300000元的价格租赁给他人,钱款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和日常开销,事后宝泉岭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要求刘某履行给付义务时,刘某虚假报告财产情况,2022年2月,宝泉岭人民法院因刘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决定对刘某罚款人民币10000元。2022年5月,宝泉岭法院向其送达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刘某的4栋大棚,在查封期间允许刘某使用,但不得变卖、转移、损毁。刘某在明知部分大棚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无视法律文书内容,与他人签订了买卖协议,售卖自己的10栋大棚(含查封的4栋大棚)。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刘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给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最终付出了被法律严惩的代价。本案有力打击了逃避执行的行为,体现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拒执罪”的决心和力度,不仅给失信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更以法治之力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法条链接
哪些情形属于拒执罪?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6.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7.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8.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9.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0.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1.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2.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被认定为拒执罪后,会“以刑抵债”吗?
不会。被追究拒执罪后,不仅履行债务的义务没有消灭,而且可能还要额外承担罚金刑。
尚法君提醒
被执行人要依法配合执行
任何试图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