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家事审判的最终目标是
以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
实现这个目标,
法官不仅要化解矛盾,
更要修复创伤、弥合亲情。
案 情 简 述
70岁高龄的王阿姨本应儿孙绕膝、安享晚年,但行动不便、无人照料的她,却含泪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
原来,王阿姨年轻时便与丈夫离婚,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上了年纪后王阿姨需要照料,便搬到大儿子家居住,小儿子偶尔探望。近日,王阿姨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大儿子交了部分住院费后便不管不问,小儿子也始终没有出现。
“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是涉嫌犯罪的。你们从小父母离异,二人都跟着母亲生活,再苦再难,老母亲还是隐忍着咬牙撑起这个家。现在老母亲患病,你们却将她扔在医院不管不问,如何说得过去?”承办法官在释法说理的同时,真切地表达了自己的痛心。
大儿子:这么些年,母亲始终靠我照顾着,老二就来过几次,这次生病更是一面没露,钱也没出一分,母亲就是偏心他,从没为我想过,我已经尽到赡养义务,现在该老二管了!
小儿子:我根本就不知道母亲生病这回事,我工作一直都很忙,所以才让母亲在大哥家,这几天我一直在出差没接到电话,没想到出这么大事。
案 件 审 理
一面是化解矛盾、弥合亲情的“难”,另一面是保障王阿姨生活的“急”,承办法官意识到,必须通过调解引导二人相互让步、相互包容,才能高效化解纠纷。
从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到“养儿防老”的传统文化,从一位母亲养育二人的含辛茹苦,到两个儿子赡养不了一位母亲的可悲可叹,承办法官将心比心开展调解,二人终于解开心结,就老人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二儿子更是主动提出给母亲十万元作为这些年亏负的赡养费,王阿姨也原谅了两个儿子,在兄弟二人的搀扶下离开了法庭。
家长里短、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琐碎繁杂。在承办法官看来,家事审判不是简单的你输我赢,更不是黑白分明的谁对谁错,要把家事案件办好,就必须以“事了人和”为目标,带着耐心与真心,多听、多聊、多调解, 而不是案子办结了,矛盾却还摆在那儿。
家庭和睦,才有社会的安定。面对家事审判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宝泉岭人民法院积极能动履职,聚焦矛盾的预防、治疗、修复,用“心”找寻最佳方案,用“情”修补受损感情,用“法”提供坚强后盾,让温馨和睦之风浸润万家,以司法之力助推社会和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