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强行冲卡撞击警车……事实证明目无法律胆大妄为你只会越来越“刑”。
案情概述
被告人张某(化名)酒后驾车途中,路遇交警例行检查,为躲避检查驾驶车辆冲卡,执勤交警驾驶警车进行跟随。张某行驶至某路口等候红灯时,交警告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张某拒不配合,突然启动车辆驶离现场。交警驾驶警车对其进行堵截,张某驾车撞击警车后被迫停车,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4.26mg/100mL,构成酒驾,受到行政处罚。经鉴定,被撞警车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773.24元。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的犯罪事实,并主动赔偿警车全部维修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交警在执行公务,为了逃避检查,驾车撞击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结合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张某拘役五个月。
尚法君提醒
饮酒需有度,举杯应节制,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正当执法权威不容侵犯,触犯法律红线必受惩罚!配合执法,是最基本的守法。请自觉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活动的权威,在遇公安民警、城管执法人员等进行执法活动时,要配合执法,服从管理,如果对执法活动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切莫冲动,以身试法,令自己深陷囫囵。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