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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驻村工作队”共建 “融入式”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4-04-02 16:13:42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基层法庭肩负着依法妥善处理乡村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引领推动基层治理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的职责使命。3月21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驻绥滨县富强乡奋斗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与普阳人民法庭举行共建签约仪式,以“法庭+驻村工作队”共建,“融入式”助力乡村振兴。

   “我这棚里脏,你们可别弄一身土!”

   “没事刘哥,这不是备耕开始了,今天和工作队的同志一起来你这大棚看看,顺便提醒咱们在购买种子、农药、化肥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商家,索要发票和合格证明,如果发现质量问题,一定及时向农业部门或我们法庭举报……”普阳人民法庭庭长王洪伟与驻村工作队干部一起了解农户备耕情况。

   共建签约仪式后,驻村工作队同志与普阳法庭干警来到奋斗村开展春耕普法宣传。

   在农户的大棚里,法庭干警和工作队同志向大家了解法律需求,普及涉土地纠纷、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及农产品等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对种子的售卖情况进行调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提出精准、具体的购买方案和建议,有效增强了农户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帮助农户买到放心种子,保障辖区粮食生产安全。

   “我们其实很害怕看到别人来普法,条条框框的法律条文我们听不懂,也搭不上话,但是你们的普法就像唠嗑似的,说的都是我们的身边事,解决的都是我们头疼的问题,真是太好了!”农户刘大哥笑着说道。

   “普法宣传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关键在于宣传的法律知识要帮得上群众的忙,能解决实际问题。”王洪伟庭长说,“作为基层法庭,我们不仅在处理案件时要从群众的角度出发,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更要融入到群众中,到驻村工作办、群众家中、农田里了解他们的诉求与期盼,才能把法律说进群众心坎。”

   “乡村振兴不仅需要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更需要法治的保障。我们期待与普阳人民法庭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奋斗村的法治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驻绥滨县富强乡奋斗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三级高级法官时晓明表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宝泉岭人民法院八个人民法庭均设在农业生产一线的各农场有限公司,作为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庭”,是最贴近农户的法院派出机构,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承担着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神经末梢”的重任。我们始终坚持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找准服务基层的切入点、着力点和侧重点,全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以高质量司法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

责任编辑:张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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