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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融合解纠纷 护“未”成长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4-01-29 14:59:37


   夫妻感情破裂不仅是婚姻的不幸,更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近日,宝泉岭人民法院调离的一起离婚纠纷却彰显了情法融合的温度,案后回访的润心,最大限度保障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手”已成定局

   原告陆某男(化名)与被告宋某女(化名)于2016年5月经朋友介绍认识,相处不到半年便于当年11月登记结婚,2018年8月婚生一女。由于原被告婚前相处时间较短,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两人性格不合,不能互谅互让,经常因琐事争吵,且已分居两年多,导致双方感情彻底破裂。虽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各不相让。

情法融合调解,护航孩子成长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孩子年龄尚小,尝试调解促使双方和好,然双方均以性格不合、无感情基础为由,不愿和好,调解未果。

   法官秉承“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一步了解双方及父母身体健康和经济收入等情况,得知孩子出生后一直跟随有固定收入的妈妈和已退休的外公、外婆生活,外公、外婆有充足的时间、精力和较优越的经济条件抚养孩子,且平时都很注重对孩子的教育,抚养条件相对优于男方。

   承办法官耐心劝说陆某:“孩子今年才五岁,正处在认知敏感期,而且出生后一直跟妈妈和外婆生活,如果改变生活环境,孩子的情感建立、生活习惯都需要一定的适应期。进入青春期后,母亲对她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也能起到更关键的引导作用。我们都是为人父母,最大的愿望就是孩子能够健康长大,我相信你心里肯定也明白这个道理。”陆某认同法官说的在理,同意孩子由宋某抚养,并主动提出每月给孩子2000元抚养费,希望能够享有充分的探望时间,满足父女亲情的需要。

   随后法官对宋某进行情理疏导:“人们常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对你来说,陆某或许不是个好丈夫,但他不一定不是个好父亲。就从他极力争取抚养权,现在又能主动提出给与充足的抚养费,足以证明对孩子深爱的程度。咱也是父亲的女儿,更能体会如山的父爱是孩子自信和底气的来源,咱不能也没有权利去剥夺父亲对女儿的爱。希望你们二人不要让离婚成为亲子关系破裂的标签,而是成为一个新的开始和相互理解、支持的纽带,对孩子来说离婚不离爱,孩子才能体会到充足的爱和安全感,从而茁壮成长。”最终宋某同意陆某每周末接女儿同住两天,在不影响女儿正常生活、学习的情况下,在周一至周五也可以随时探望。

案后上门回访,暖心永续亲情

   为持续关注孩子成长情况,结案后,法官前往宋某家中回访,了解孩子的日常生活及心理健康状况。宋某母亲拉着法官的手说:“真的感谢你法官,我们都是过来人了,都能理解,但是我的小外孙女还小啊,要不是听了你的话,他们两人现在还在闹,孩子太可怜了!”法官看到宋某父母的开明,孩子性格开朗,终于放下了心。

   在对陆某进行电话回访时,陆某说:“多亏了您的调解,我每周末都能接孩子到奶奶家,遇到特别日子也会带孩子共同庆祝,我们愿意尽最大努力给孩子母爱与父爱都充足的童年。”

   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宝泉岭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始终坚持“办好每一案,护好每棵苗”的原则,充分发挥家事诉讼治疗功能,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做好案件回访工作,暖心传递司法温度,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安定!

责任编辑:张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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