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82岁的王阿姨托人制作了一面印有“审判公正、执行快捷”的锦旗,送到了宝泉岭人民法院普阳人民法庭法官手中。
案件详情
七年前,杨某(化名)因种植水稻缺少资金向近耄耋之年的王阿姨借款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到期后王阿姨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王阿姨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当即联系杨某,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以来宝泉岭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建立生效法律文书执前监管机制,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期限进行警示监管,及时对老幼病残等特殊当事人群体进行回访,保障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本案承办法官和执行干警就是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执前监管机制密切关注案件履行进展,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几日回访王阿姨,才得知其因病住院急需医疗费,杨某尚未履行还款义务 。承办法官立即约谈杨某,劝说其换位思考,念及王阿姨在其困难时伸出援手,现王阿姨年事已高且生病住院,急需这笔钱支付住院费,理应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承办法官的肺腑之言使杨某幡然醒悟,愧疚的说:“法官,我这就回家凑钱,明天一定把钱送到法庭,现在农忙还请法官及时代我把钱交到王阿姨手上,祝老人家早日康复!”法官代收还款后立即驱车赶往医院,将钱款送到王阿姨手中,王阿姨握着法官的手说:“太感谢了!多亏了法庭的帮助,我的住院费有着落了!”
近年来,宝泉岭人民法院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通过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