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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公示!宝泉岭这些案子正在寻找当事人,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

发布时间:2023-02-16 09:21:0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以下受送达人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已进行公告送达,现将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公示如下,请当事人见到公示后及时与法院相关部门联系。


   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人民法院报及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出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的日期为准。


















申玉彬、唐金桂:  


本院受理原告尹峰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宝泉岭人民法院军川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泉岭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3-02-07


附:


承办庭室:军川人民法庭


联系电话:0468-3896068


















张树臣,陈士荣:  


本院受理原告永自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宝泉岭人民法院军川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泉岭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3-02-07




附:


承办庭室:军川人民法庭


联系电话:0468-3896068


















王成:  


本院受理原告李琼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宝泉岭人民法院军川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泉岭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3-02-09




附:


承办庭室:军川人民法庭


联系电话:0468-3896068


















赵海峰:  


本院受理原告高雪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宝泉岭人民法院军川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泉岭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3-02-12




附:


承办庭室:军川人民法庭


联系电话:0468-3896068



责任编辑:张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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