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宝泉岭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执行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2-11-24 09:49:11


   11月24日,宝泉岭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执行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发布会由宝泉岭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姜波主持,执行局副局长郭泽利作主旨发布。


   宝泉岭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正确领导下,在辖区各单位的有力配合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严格贯彻落实各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以“解放思想、振兴发展”大研讨活动为契机,在全力做好“切实解决执行难”,有序开展“雷霆2022”执行会战的同时,结合本院辖区特点及工作实际,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针对执行案件新矛盾,新困难,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以“春雷行动”“夏季风暴”“秋风扫赖”“暖冬行动”作为本院执行会战的主要依托,形成具有垦区特点的执行会战体系。针对垦区经济特点,人文特点,社会特点,采取季节性的执行会战,并在执行过程中保春耕,护秋收,宝泉岭人民法院执行局做足了群众工作,做细了执行措施。极大的提升了辖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开拓思路,触类旁通。借鉴股权置换等经典案例,开创易货执行新举措。本院在执行窦某与李某标的为8000元的不当得利纠纷执行一案时,通过灵活的易货交易使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三)与三大通讯运营商建立联动机制。针对一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本院执行局与辖区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建立联动机制,为本院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内部审批手续,设立专口、专人查询被执行人手机号码及使用状态。将一批面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起死回生”。

   (四)发布全省首张《限制驾驶令》。针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以借车、租车等形式驾驶非营运车辆,将限制高消费令延伸,向被执行人送达《限制驾驶令》。

   (五)发布《预罚款拘留预告书》。针对以往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不按和解协议内容履行的行为,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终结前,向被执行人送达《预罚款拘留决定书》,充分告知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

   (六)注重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完善月通报制度,组建宣传信息采集发布组。定期发布失信人员名单;涉民生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见光,不留阴影,以群众监督倒逼执行工作日趋完善。本院在2021年7月16日立案受理的被执行人鹤岗宏恩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列案件时,历时10天,辗转奔赴千里调查取证,成功全部执行完毕。此事经报道后,被东北网、凤凰网、中新网、腾讯网、澎湃新闻网、平安黑龙江省、黑龙江省高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纷纷转载,辖区居民微信朋友圈相互转发,极大提升了宝泉岭人民法院在辖区的公信力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尚未诉讼的群众也因此次报道纷纷知晓,将鹤岗宏恩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至本院。经本院立案、审判、执行部门联合,于今年5月26日彻底将辖区涉鹤岗宏恩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七)邀请申请人参与执行。为了达到使当事人理解执行、信任执行、尊重执行,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本院推出邀请申请人参与执行活动。邀请申请执行人参与并监督执行全过程,保障申请人知情权、监督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