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岗市疫情防控形势,宝泉岭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0月18日起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窗口,线下立案、开庭、案件查询和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服务中心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13:30—17:00。
二、为降低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建议诉讼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优先选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黑龙江(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邮寄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本院将依法及时办理和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
三、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人民来访接待室办理诉讼事项,请遵守如下规定:
1.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防疫检查工作。
2.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3.主动出示身份证(律师证)、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扫描法院场所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有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和庭审场所。
5.在办理诉讼事项过程中,遵守“单独办理、分散办理”原则,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在他人办理诉讼事 项过程中,耐心等候,请勿聚集交谈。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避免长时间逗留。
6.外来(返)鹤人员,请严格执行鹤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布的各项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结束后,方可进入本院。
因疫情防控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如有需要,请在工作日拨打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特此公告
宝泉岭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