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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案例 | 因盗伐林木,一男子被判刑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2-08-26 18:22:17


案情简介

   2021年中旬,王某先后两次驾驶电动三轮车在黑龙江省某农场擅自砍伐树木120株左右。农场林业部门发现后,在王某家中将123株树木查扣。经鉴定,被盗伐的林木树种为柳树,规格为胸径5厘米以下,株数为123株。2021年8月,王某被公安机关在某农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王某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被告王某的犯罪行为破坏了国家森林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故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二、被告人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承担其盗伐林木的生态修复费用479.70元。

法官说法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尚法君提醒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需要我们共同来保护。为了一己私利肆意乱砍滥伐、毁坏林地,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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