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
朋友多了路好走
很多人对朋友掏心掏肺、讲义气
这都无可厚非
但帮人担保这件事
却要谨慎考虑,量力而为
热心替朋友担保 自己也成了被告
李某与王某(均为化名)是多年的好友,李某向曹某借款15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双方签订了合同,确定了还款日期,王某提供担保。
借款到期后,经曹某多次催要,李某均未还款,曹某遂将李某及担保人王某诉至法院。宝泉岭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偿还曹某15万元借款,王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 担保人无奈筹钱偿还
判决书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曹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在外地打工,生活拮据,且经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李某无可供执行财产。王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负有还款义务。
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到担保人王某,向其释法明理,要求他督促李某还款,或者到法院履行欠款,否则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担保人王某多方筹集,最终筹到了2万元现金偿还申请人,申请人同意剩余欠款分期履行,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
申请执行人收到执行款2万元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担保有风险
在决定是否为他人担保前
要注意这些细节
提供担保要量力而行
为他人作担保时,担保人除了要明确自己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外,还要衡量自己的还款能力,如果担保责任超出了自己的承担范围,就不要盲目给予担保,这样不但不利于债权人对自己的利益维护,而且也将损坏自身利益。
考察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在贷款担保中,很多担保人并未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作考察,就盲目给予担保。为他人作担保后,担保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担保一定要谨慎,在给予担保前,需要找与借款人有业务往来或是其身边的亲朋好友进行了解,看看对方的信用是否良好,是否具备还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