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
正当防卫的对象是正在实施侵害的不法行为,而不能针对侵害行为的预备和侵害行为终结以后。这是刑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
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下列特征:
1、正当防卫行为是针对正在实施的对国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不法侵害行为;
2、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现实实际存在的,而不是正当防卫实施人的主观臆测或者推测;
3、正当防卫行为应控制在适当的“度”以内,即能制止不法侵犯行为,不可超过这个度。
因制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属正当防卫的,不负刑事责任。
如犯罪嫌疑人正在实施抢劫,被害人奋起反抗,将犯罪嫌疑人一只眼睛抓瞎,有效地制止了不法侵害,正当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对犯罪嫌疑人造成的损害,正当防卫人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的含义
防卫过当,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防卫过当的法律特征
1.在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2.主观过错性。这是犯罪构成的一个法定要求。防卫过当防卫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是有过失或者间接故意(不能是直接故意),正是因为在这种过失或者间接故意支配下造成了侵害人不应出现的重大损害结果才负法律责任。
3.防卫过当作为一中特殊的犯罪行为,却没有特定、具体的客体,可能是对他人生命利益造成损害,也可能是对他人的财产造成的损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