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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 延伸审判职能,开展帮教回访,法官的关心从未止步

发布时间:2021-09-20 10:05:50


   为准确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改造和社区矫正情况,提升缓刑案件的执行质效,检验和见证社区矫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中秋国庆两节前夕,宝泉岭人民法院扎实开展缓刑罪犯判后帮教回访工作,使矫正对象感受到人性化司法关怀。这是宝泉岭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审判的社会职能,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创新工作。


第一站




   小刘为中专毕业学生,过完18周岁生日不久,因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约束力弱,意气用事,伙同他人聚众斗殴。2019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目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

   为深入了解小刘的近况,法院干警选择在小刘休息在家时,与其谈心交流。法院干警询问了小刘目前的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并对小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帮助、指导,鼓励小刘积极接受矫正,正确面对人生。回访结束时,法院干警为小刘送上法律杂志和励志书籍,鼓励小刘放下思想包袱,发奋学习,励志图强,实现青春梦想。

第二站




   法院干警来到张某家,对身患残疾的社区矫正人员张某进行判后回访帮教工作。

   张某为谋取不当利益,伙同他人对被害人诬告陷害。2020年10月,因犯诬告陷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目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


   法院干警与张某及其父母进行交流,了解了张某接受矫正的情况,向其进一步介绍了诬告陷害罪的法律规定和此罪产生的危害,告诫其提高法律意识,应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取正当的经济报酬。在帮教的同时,还仔细询问了张某的生活状况,解答了张某父母咨询的法律问题。张某表示自己将继续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管。

第三站




   宝泉岭法院干警来到宝泉岭司法分局,对十多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以案释法”专题警示教育。

   会上,法院干警为矫正人员讲解了刑法的任务、目的和基本原则,向矫正人员阐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最后,通过三起被撤销缓刑的真实案例,告诫提醒各位社区矫正对象,千万不要认为判处缓刑后就不受监管,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争取早日解除社区矫正,通过考验期才是唯一的正路。


责任编辑:张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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