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5日,宝泉岭人民法院法官张金星,受农垦中院和宝泉岭人民法院指派,参加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驻绥滨县富强乡奋斗村扶贫工作队,开展驻村扶贫工作。
在驻村的三年九个月的时间里,张金星见证了奋斗村村容村貌的改善;见证了村民精神面貌的转变;见证了脱贫攻坚战的胜利;更见证了驻村工作队与村民之间的鱼水情深。
扎根农村抓脱贫
奋斗村是个国家级贫困村,建村晚,底子薄,基础差。全村共有人口164户463人,其中贫困户53户108人。
驻村工作队驻地是在一个奋斗村村民原来的家里,三个人住在一个房间,条件非常艰苦。为了不给组织上和村里添麻烦,他们自己种植菜园、洗衣做饭,白天忙于工作,夜晚陪伴他们的是耳边嗡嗡作响的蚊子,还有老鼠在天棚上的跑步声。
在这种困难的条件下,他没有一次缺岗、脱岗。从学习政策,到入户走访;从建档立卡,到统计报表;从精准帮扶,到谋划产业。一项一项认真细致、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一点一滴体会着付出带来的收获和快乐。
群策群力攻脱贫
从踏入奋斗村的那一刻起,张金星和工作队研究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带领贫困户增收脱贫。
张金星和工作队同村两委一起研究谋划,决定首先从加强基础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入手,吹响脱贫攻坚战的“号角”。
省委组织部、扶贫办和省法院先后投入资金330多万元,使奋斗村村容村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居环境有了大幅度提升,得到了村民们的一致称赞。
为激发奋斗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早日脱贫,在贫困户自有土地收益的基础上,通过县乡党委政府的支持,张金星和工作队为贫困户联系发展了光伏发电、带资入企、大鹅养殖、小菜园、温室大棚等扶贫产业项目,链接到每个贫困户,增加贫困户的家庭收入,助力贫困户脱贫。
辛勤的汗水换来的是成果和收获。奋斗村所有贫困户经国家第三方评估考核,于2019年10月底前全部实现脱贫,达到了“一个标准”,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
勇担使命保脱贫
2019年8月,松花江流域雨水不断、水位暴涨,毗邻松花江的富强乡遭受到几十年不遇的内涝灾情。
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张金星和驻村工作队员积极参加了抗灾突击队,在组织村民展开自救的同时,还踊跃参加乡政府组织的救灾活动。
一心一意为脱贫
张金星能记得清每一个在驻村工作队与村民们一起奋斗的日子,却记不清多少个节假日没能和家人在一起度过。
有一次,因为要迎接国家验收考核,他在村里连续70多天没有回家,80多岁的老母亲不放心,让人开车送她到奋斗村来看看。当她在工作队驻地看到他们忙碌的身影时,放心地对大家说:“你们辛苦了,好好工作吧!”
作为第二代北大荒人,张金星身上传承着老一辈垦荒人的精神, 他在无私的奉献中书写着奋斗的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