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明确了!5月1日起,遛狗不拴绳将违法!

发布时间:2021-05-13 09:39:52


   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第30条明确规定: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第30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第92条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










   不牵绳隐患多许多人有一种错觉,叫“我家的狗不咬人”。殊不知,再友善的狗狗,遇到一些应激情况时也会失控。不牵绳,给了悲剧更大的可趁之机。


   2020年,河南省鹤壁市一名3岁男童被邻居家的狗咬死。当地警方称,涉案犬只的主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该犬只已被依法处置。


   狗的性格温顺,不是遛狗不牵绳的借口。遛狗牵绳对他人、对狗主人,甚至对狗狗自己都是一种重要的保护。


   2021年1月,一女子不牵绳带狗进写字楼,导致狗狗被旋转门死死卡住,急得狗主人坐地嘶嚎求救。最终物业不得不砸门救狗。不管是避免影响他人,还是保护狗狗自己,遛狗牵绳都是狗主人应尽的义务。








   除了牵绳,还要打疫苗





   5月1日起将要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养犬的禁忌做了明确规定,除了牵绳外还应定期接种疫苗并佩戴犬牌。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对饲养的动物未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或者免疫技术规范实施免疫接种的;

   (二)对饲养的种用、乳用动物未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开展疫病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未按照规定处理的;

   (三)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

   (四)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未按照规定及时清洗、消毒的。



   此外,《民法典》中也明确了动物饲养人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责任编辑:张耀天    

文章出处:宝泉岭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