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彬,男,1973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6年10月调入二九○人民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法警,2009年6月任审判员。2009年至2011年先后被黑龙江省二九○农场、宝泉岭农垦分局和宝泉岭农垦法院、授予“先进工作者”、“社会综治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三项重点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法官”等十余项荣誉称号。2010年被黑龙江省农垦中院授予“调解能手”称号,2011年被黑龙江省高院授予“调解能手”称号。
近三年时间里共审理民商事案件300余起,结案率达到100%,调解率达到99%以上,无一更审改判案件。其中2011年审结民事案件93起,调解率100%,结案率100%。因法庭人员缺少,在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中,李彬主动承担了立案、送达、报表、执行等大量的工作。虽工作量大,但各项工作井然有序,无一发生差错。认真做好法宣调研工作,近三年共有百余篇作品在报纸、网站刊载。办案中讲究调解艺术,注重调解和说服教育工作,实现案结事了。实行巡回审判,就地调解。多管齐下,多元联动调解等各种方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经他调解的案件在全院审判质效考评中名列第一。成绩的背后,倾注着李彬同志热爱事业、关爱群众的心血,他用真诚去调解每起案件,用对生活的达观去感染当事人,同时也感动着身边的同事,在民主测评中获得了全院干警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