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宝泉岭人民法院下发了《宝泉岭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疫情防控及警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及各法庭按照本地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全面统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安全防范,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随后,宝泉岭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东风、综合办公室主任刘博及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关秉衡对院机关、第二办公区、诉讼服务中心和辖区部分法庭进行了防疫安全、警务安全检查,并对疫情防控工作和警务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东风强调: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宝泉岭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疫情防控及警务安全工作的通知》,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来抓。
二要强化人员管理,加强重点场所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来院人员体温检测、扫描龙江健康码、查验行程卡等登记工作。对法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各要素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的再排查再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研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全体干警原则上禁止出宝泉岭,确需外出的,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报备手续,返回后严格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对法院接待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电梯、楼梯、审判庭、走廊等区域每日消毒清洁2次、定时通风换气,保证公共区域卫生安全。
三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期间必须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习惯。谨慎购买、处理、食用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进行测量体温、扫“健康码”等。要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情况。
四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加强安全防范,细化安全措施,严格遵循规范流程对进入法院人员的人身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审判部门要严格执行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全面分析研判可能面临的风险,及时提出用警申请,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加强对庭审、刑事被告、重点人员的安全管控,严防各类警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