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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法庭多元调解机制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3-09-03 13:39:32


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辖区和谐社会建设,共青法庭借助多种社会力量,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使案年的调解率连续几年都保持在90%以上。

一是诉调对接,构建大调解格局。以法庭的诉讼调解为依托,建立起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群众自治调解等相结合的联动调解机制,变法庭一个部门办案为动员全社会力量一齐化解矛盾。

二是法庭的诉讼调解模式多元化。一方面在法庭专门设立温馨调解室,以圆桌座谈方式由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争取把矛盾化解在正式诉讼前;同时巡回办案,对具有普遍性及多发性的纠纷,比如土地承包、抚养赡养等纠纷,法庭组织巡回法庭,到纠纷发生地就地审理。将调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开展法官入驻服务站工作,在每个法官入驻服务站选出两名群众中威信较高、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群众做为法官入驻服务站的联络员,对于自行排查出的群众纠纷,或者法庭转送来的纠纷,根据矛盾的具体情况联系处理该纠纷恰当的矛盾化解员进行调处。通过法庭+法官入驻服务站联络员+N个矛盾化解员的“1+1+N”的方式,密织了调解网络,构建起了大调解的格局,实现了以法庭为核心、以法官入驻服务站为纽带,以遍布全场的化解员为触角的一个覆盖整个辖区的调解网,通过这张“网”,法庭有了“千里眼”、“顺风耳”,将法庭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最前沿。(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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