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我从学校调入法院工作,先后担任过司法警察、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务,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有过许多不同的工作经历,但印象最深的还是在做司法警察工作时发生的一些事,现在回想起来,仍历历在目,记忆犹新,仿佛就象昨天的故事。
一、半夜抓鸡
1997年中秋节前夕, 宝泉岭农垦法院选出8名法警组织集训,准备代表农垦中级法院参加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技术技能竞赛.正值比赛临近,训练紧张的时候,突然接到法院通知,要求我们全体法警去配合民庭进行一次财产保全工作。
这是一起欠款纠纷案件,被告某养鸡专业户拖欠原告新华农场饲料厂的饲料款近二十万元,多年来一直未能偿还,到后来被告的养鸡厂也搬走了。前些日子原告方打听到,养鸡厂搬到鹤岗市鹤立镇去了,又养了一批鸡并准备在中秋节卖出后一走了之。于是原告匆匆忙忙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立即出发。一行人赶到鹤立镇,找到了被告,经过做工作他同意用饲养的肉鸡顶欠款,双方价款谈妥后,接着就开始雇车雇人抓鸡。一看进行的挺顺利,为不影响训练,我们法警便撤回了训练基地。
晚饭刚过,电话就打来了,说鹤立那边有一帮人也说这个养鸡专业户欠他们的钱,也要抓鸡还账,已经妨碍了财产保全工作的进行。我们马上整装出发,再次赶到了鹤立镇。几番唇枪舌战,据理力争,终于将这帮人劝退,此时已近半夜了。事不宜迟,立刻组织人马开始抓鸡。从鹤立镇到新华农场来回要一个多小时,雇的是三轮车,一车能装200多只鸡,装满一辆走一辆,车走人不停,赶紧装下一车。怕再出现意外,我们这些法警都没有撤,坚持在现场维护秩序。中秋的夜里气温已接近零度,加上穿的单薄,从外到里透着凉,又没有休息取暖的地方,冷了大家就轮换着去充满异味的鸡棚里抓鸡,活动一下四肢以抵挡寒意。等到把鸡抓完,天已大亮了。清理一下战果,共装了40多车,抓了8000多只鸡。回来的路上,虽然又冷又困又乏,身上充满怪味,但大家心里却很兴奋,因为工作顺利完成了。相互间戏谑的开玩笑说:“我们也当了回周扒皮。”
二、“大闹”乡政府
某县的一个乡政府,拖欠江滨农场粮油厂的货款近十万元,多年未还。案件经过审理后,这个乡政府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申请执行后,法院也去过多次也未能执行清结。由于涉及地方与农场的关系,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使这起原本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案件成了难以执行的“骨头案”。
1996年7月,法院组织开展执行会战活动,法警们当仁不让的集中到一起来了。会战首先把这起执行案件确定为主攻对象。经过调查,发现这个乡政府新购买了一辆吉普车,侧面了解到车的产权是该乡政府的,平时很少在乡政府停放,最近几天一直停在乡政府车库里。这天清晨四点,三台警车拉着执行员和法警出发了,一路颠簸到了乡政府大院。按照分工,执行人员叫醒了值班人及在乡政府住宿的干部,向他们宣读执行文书及交待执行措施。开始他们还比较配合,当听说要扣押车辆时,情绪开始冲动起来,并说车不在家。我们一边给他们交待法律规定,一边耐心劝说他们把车库门打开。但他们态度极不冷静的回答说车库钥匙让人拿走了,车也不在等等。当执行员告知他们如果不配合交出钥匙将强行打开车库门时,他们几个人一起拥在车库门前拦着不让执行。执行员义正词严的警告说:“谁要妨碍执行公务,将对其司法拘留。”一听这话,他们其中一个说:“我是边防派出所的,现役军人。”另一个也喊着:“我是人大代表,你们无权拘我。”一看这种情景,我们不由分说,两个法警负责一人,将他们分别隔离开,一边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铁锤砸车库门锁。只几下,铁锁应声而开,打开库门,只见吉普车赫然停在那里。执行员严厉的说:“你们不是说车不在吗?这是什么?现在对这辆车依法扣押!”刚才还理直气壮的几个人见状都蔫了。那个自称是人大代表的人说他的衣服在车里要拿出来,就在他拿出衣服转身要离去的时候,我们一下明白了,原来他是借着拿衣服乘机把车钥匙拔走了。我们一拥而上,硬是把他紧握在手中的车钥匙夺了下来。这人无奈,灰溜溜的离开了。我们开出车来,走到乡政府大院门口一看,刚才走的那个人把大院门锁上找人去了。继续上锤。打开大门,我们一行驾车疾驶而去。快出乡时回头一望,只见仨仨俩俩的人正向乡政府赶呢。我们相视一笑,心想:幸亏行动迅速及时,不然人一多起来还真不好办呢。返回驻地,热呼呼的早饭正好上桌。
三、刑场见闻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职责除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值庭、送达、执行传唤、拘留、提押被告人外,最严肃重大的一项职责就是执行死刑。在我的法警工作过程中,曾多次到过刑场,负责值勤、警卫、押解、看管等任务,接触过多少死刑犯也已记不清了。被执行死刑的罪犯不是穷凶极恶的抢劫强奸犯,就是罪有应得的故意杀人犯,但当他们走向刑场的时候,却是另一番情景。
一次,杀了一家四口人的曹某某即将被执行死刑,法官宣读完裁定书,询问有无遗言信札后让其签字,这时曹某某拿着笔的手不停的颤抖,根本就无法写字。法官告诉他不要紧张,慢点写。他回答道:我 …不… 紧张,我…有点…激动,结果,他冒了一头汗,忙活了半天才算歪歪斜斜的把名签完,真不知他为什么“激动”成这样。还有一次,执行一个年轻的抢劫杀人犯。在押往刑场的路上,他动了动被紧绑着的身体,向押解的法警请求说想唱支歌。看看法警没有明确表示反对,他轻声的唱了起来。电视连续剧《上海滩》的主题曲在威严肃穆的警车里回荡着。他的嗓音不错,只是略有点颤,大家谁也没有打断他。前面就是刑场了,刑车一拐弯,歌声嘎然而止,他知道,他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一个让人扼腕叹息的故事。她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正值天真烂漫的年华,自由恋爱找到了一个小伙子,俩人海誓山盟、私定终身。谁知,她们的爱情遭到了姑娘父母的极力反对,从吵闹、打骂到水火不容。于是,俩人合谋将姑娘的父母杀害了,尸体埋在了姑娘父母家的菜窖里。案子破了,姑娘和小伙子双双被判处死刑。执行死刑那天,姑娘面色镇静,把在看守所里用毛线编成的荷包当作定情物送给了小伙子。这是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一幕悲剧,从刑场回来,我的心里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平静,不知道是该为谁痛惜。
时光真快,一晃十多年过去了,但当法警时的情景却依然时常在我眼前萦绕,让人不能忘怀,我留恋那段法警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