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迁案外人占房,结六年执行积案
作者:郭泽利 魏添添 发布时间:2017-07-21 14:25:03
2017年7月20日,宝泉岭农垦法院全体执行人员于当日6时30分集合后前往新华农场执行一起案外人长期占房的案件。
申请人丁某于2011年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受理后,被执行人陈某下落不明,也常年不在新华农场居住,无法联系到陈某。在这六年的时间内,执行局通过多方寻找陈某,终于在公安局的协助下于2016年12月份联系到陈某,陈某表示同意用其丈夫名下的一处畜牧用房抵偿丁某的欠款本息。但该畜牧用房一直由案外人刘某占用,执行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多次做刘某思想工作让其自行倒出房屋,但案外人刘某以被执行人陈某欠其借款为由拒绝腾出房屋,致使该房屋一直未交付丁某的手中。执行局经研究决定强制执行,在制定了周密的计划后,于7月20日组织全体执行人员联合新华农场公安分局的同志共同将其迁出,使这起六年的执行积案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魏添添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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