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法庭“三个结合” 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
发布时间:2012-10-30 09:36:43
宝泉岭农垦法院绥滨人民法庭在民商事审判中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着力做好“三个结合”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进一步增强民商事案件调解的质量与效果。
一是释明与引导相结合,针对适合庭前调解的案件,及时向原告释明庭前调解的优势与好处,积极引导其选择适用庭前调解程序,而不直接进入审判程序;
二是环境与语言相结合,专设调解速裁室,营造温馨和睦的气氛,同时要求调解法官用亲切的语言与各方进行交流,避免威严、傲慢、冷淡的口气,以缓解当事人情绪,促使其达成调解;
三是调解与执行相结合,提醒调解人员在调解时要考虑到调解协议的执行,把调解协议的执行建立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之上。(张金星 孔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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