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泉岭农垦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詹某申请执行刘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该案申请执行标的2000余元,被执行人是刘某一家四人。执行员找到刘某一家向他们送达执行通知书时,要求他们自动履行赔偿义务,但刘某非常激动的说:“这钱不能给,我们没有打詹某,你们法院的判决不公正”。执行员问刘某为什么不上诉啊,刘某回答没有钱。刘某一家拒绝签收执行通知书,鉴于这种情况,执行员将执行通知书留置送达,告知刘某在10日内自动履行,逾期将强制执行,到期后刘某一家并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执行员经调查刘某一家都能干活挣钱,具有执行能力,但其一家经常是早出晚归干农活,不宜找到,针对这种情况执行局郭局长决定采取凌晨封堵的措施。2017年1月5日清晨4时许全体执行干警趋车40余公里来到被执行人刘某家,由于刘某家是平房,房前房后都有出入的房门,当车停在其家门前时还没等执行人员下车刘某已从后门逃跑了,此时就看见刘某的两个儿子气势汹汹的冲出家门,小儿子手中拿着砖块,大儿子手中拿着菜刀直奔执行人员,他们嘴中还不停的骂着赃话,刘某的妻子出门后就撕打执行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全体执行干警没有畏惧,而且还耐心的对他们做思想工作,讲明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可是刘某的妻子和两个儿子根本不听执行人员说的话,继续采取对抗的态度。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郭局长果断决定按预定执行方案分成三个小组分别对刘某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实施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由于措施得当在较短明间内就将三人控制,并当场宣布对三人司法拘留15天,刘某也在次日被司法拘留。拘留期间刘某一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全家主动写下了具结悔过书,还主动打电话给亲属履行了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这起案件的顺利执结有利的震慑了违法行为,在当地群众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