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3 09:38:24
按照省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评比竞赛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农垦中级法院根据审判质绩效统计、诉讼服务中为垦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
拟推荐宝泉岭农垦法院江滨人民法庭副庭长冯昌秋同志参评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七天。对上述被公示个人如有意见,请提供实名信息,并联系:0468-3780443。
文章出处:政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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