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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查处消极执行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6-11-23 13:59:43


    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宝泉岭农垦法院纪检监察室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院领导指示,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开展严厉清查“消极执行”的专项整治活动。

    “消极执行”是对案件的执行不负责任,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不够重视,推诿、消沉的执行,即案件立案以后,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主观上不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错过最佳时机,致使一些可供执行的财产灭失,导致案件执行效率低下,胜诉当事人的判决、调解结果不能得到有效执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本次清查行动期间,将根据当事人的举报线索,对本院存在的“消极执行”情况认真核查,严肃查处。并要求执行局、各法庭执行人员进行自检自查,力求减少直至彻底消除本院“消极执行”现象的存在,为更有效的提高执行到位率助力。

文章出处: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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