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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雪中送炭,绝望家庭重获希望

  发布时间:2016-06-22 10:33:33


    2013年10月9日19时20分,于某驾驶摩托车驮载妻子曹某与邱某驾驶的货车发生刮碰,造成于某受伤,妻子曹某神志不清,生活无法自理,邱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曹某夫妻治疗共计支出20余万元,给家庭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因邱某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险,2014年9月5日江滨人民法庭依法作出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曹某夫妻11万余元,邱某赔偿曹某夫妻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了赔偿款,但是这笔钱远远不够支付曹某夫妻的前期支出及曹某的后续治疗,为了给曹某继续治疗,已年过半百的于某一个人撑起这不幸的家庭,既要种植水田,又要照顾无法自理的妻子,还要供女儿读完大学,本就不怎么宽裕的家境,无异是雪上加霜。

    被告邱某在判决生效后并未完全给付赔偿金。经法庭调查,被执行人邱某生活也十分困难,靠打渔、打工为生,且婚姻并不和睦,已经离异,自己独自一人抚养孩子。法庭多方了解到,邱某驾驶的货车实为贷款购买,在房产科也无房产登记,在边防渔政也未查询出船只,银行查询邱某还有贷款尚未还清。在执行工作开展过程中,邱某只支付了部分靠打渔得来的收入1万元。

    然而屋漏偏遇连阴雨,于某在水田劳作时不慎触电身亡,这对曹某一家人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水田无人管理,曹某生活无人照料,女儿马上面临着毕业,是回家照看母亲还是继续完成学业,孩子这时迷茫了!

针对申请人曹金波的困难和被执行人的无奈,法庭研究决定将案件上报政法委,为曹某申请司法救助,曹某因生活无法自理,法庭通过社区、生产队等部门找到了曹某的女儿,帮助其母亲办理相关救助手续,最终政法委决定对曹某司法救助1.5万元,剩余执行款法庭积极协调农场与作业站,也给予了救助,使曹某最终得到了全部赔偿款。执行款的及时解决给这个本来濒临绝望的家庭带来了一丝希望,曹某在农场与作业站的鼓励与帮扶下战胜了疾病,女儿得以继续完成学业,目前女儿已毕业并找到工作,将曹某接至外地照顾。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魏添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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