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法庭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妥善处理家事纠纷,成功调解一起年逾八旬的老人离婚案件,对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
2001年原告杨某与被告许某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年事渐高,疾病缠身行动多有不便,不仅不能相互扶持还需各方子女照顾,而老人的儿女却仅对各自的父母尽赡养义务,使两位老人之间、老人与子女之间矛盾繁多,争吵不断,无法共度晚年。2016年6月,杨某老人诉诸法院,请求离婚。新华法庭的法官向社区调查杨某、许某的情况后,针对原被告双方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这一实际情况,决定启动上门立案服务。对原、被告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认真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关于老年人合法权益、赡养及离婚问题的规定,使双方子女正确理解婚姻自由是老年人的正常权益,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法庭在为老人通报该案立案审查结果的同时,当场向老人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廉政监督卡等相关法律文书。老人对于法庭工作人员上门立案非常感激。法庭负责人向两位老人释明:针对有困难的当事人,法庭均会采取合适的方法便民司法,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可以在你家中对本案进行审理。经过法官娴熟地运用调解技巧,巧妙把握调解时机与进度,使原、被告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解除了婚姻关系,并妥善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案件得以顺利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