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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农垦法院刑庭审结今年首起由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5-12-23 09:49:07


    近日,宝泉岭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因家庭暴力导致的故意杀人案,这是宝泉岭农垦法院今年审理的首起由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

    本案中被告人马某某由于长期遭受丈夫的殴打、虐待,致使其身心受创。在又一次遭到丈夫酒后的无端殴打后,其心怀怨恨,趁被害人熟睡之际,用铁锤击打被害人头部数次,致被害人死亡,之后马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合议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规定,充分考虑案件中的过错责任。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同时结合被告人自首、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等从轻、减轻情节,依法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这不仅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也是对家庭暴力中的弱势群体的保护。

    同时,主审法官也提示广大市民,遭遇了家庭暴力的情况下,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摆脱家庭暴力的侵害,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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