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远道而来的申请执行人张某紧紧握住执行人员的手不愿放开,激动的说“没想到你们宝泉岭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办事效率这么高,来汤原两次就把案件执结了,真心的感谢你们”。
张某是申请执行人哈尔滨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在汤原农场五队承包哈尔滨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猪舍组建板房工程,工程结束后该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一直拖欠施工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而申请人又不愿意对被执行人仅有的猪舍进行评估拍卖,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于两年前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2015年7月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经多方查找终于在汤原县找到被执行人,经过细致、耐心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三个月内给付欠款,到期不给分割一部分猪舍给申请人抵债。三个月到期后,被执行人没有给付欠款,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所有的猪舍进行分割,交付申请人,案件执结完毕。
自今年下半年以来,宝泉岭法院执行局着重对终本案件进行了梳理,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尤其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现已执结终本案件10余件,执结标的210余万元,其中刘某申请胡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仅用两天时间执行完毕,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