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作者:董信民 发布时间:2012-02-27 14:54:14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近年来行政争议案件呈现增多的趋势,尤其是城市房屋拆迁案件更加突出。这类案件的主要特点是:“涉及面广、人数众多、矛盾尖锐、处理和解决的难度大”。在当前的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下,老百姓打行政官司压力大、难度大,不少群众既对法院是否“官官相护”能否秉公执法心存疑惑,又对获得公正裁判充满期待。这类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得不到及时解决,直接导致的不是上诉就是上访或是群访。矛盾加剧,民怨加深,不仅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人们法院的权威,甚至使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丧失信心、对社会的公平正义产生怀疑,直接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和最终成效。
当前宝泉岭农垦法院行政审判庭针对行政案件的特点,认真加以探索和研究,充分运用和发挥协调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穷尽一切协调和解的方法,彻底解决和改善当今社会的“官”与“民”的关系,积极探索协调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为垦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为垦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我们应有的努力。
文章出处:法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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