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滨法庭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作者:李蟪池 发布时间:2012-05-31 15:43:03
江滨法庭通过开展“执行月”活动,严厉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并取得了成效。
张某与刘某二人经法庭调解离婚,夫妻共同财产804农用车归张某所有,可是调解书生效以后刘某始终未把车交付给张某,张某于是向法庭申请执行,要求刘某履行交付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劝刘某把车交付出来,刘某总是找出各种理由,拒不交车,并把车藏起来,执行人员无法了解车的下落,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果断采取措施,对这种规避执行的行为给予了训戒、教育,随后依法对刘某采取拘留15天的处罚,当冰凉的手拷带到刘某手上时,强硬的刘某终于醒悟,主动说出了车的下落,并积极配合执行人员去她的亲戚家拿车库的钥匙,把车交付给了执行人员。
文章出处:江滨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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