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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法庭司法守护绥滨农场绿水青田

  发布时间:2015-08-26 09:20:54


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实验区的绥滨农场,是镶嵌在松花江与黑龙江冲击平原上的一颗璀璨明珠,占地面积80.9万亩,现有总人口2万人,是一个集种、养、加、贸、工、服于一体的大型国有农场。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破坏绥滨农场“绿水青田”的案件也随之增多,为此,绥滨法庭审时度势,躬身践行,为保护绥滨农场生态人文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专业——集中管辖实现民商事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绥滨法庭立足服务三农保春耕,保秋收,早动手,早准备,采取多项措施“快立快审快结”涉农案件,确保案件早日审结完毕,让农民群众安心投入到春耕、秋收生产中。“快立快审快结”模式对保护绥滨农场龙门福地生态人文环境发挥了直接作用。

创新——聘请信访办主任为人民陪审员,维护社会稳定

绥滨法庭建立信访预防机制,加强同农场的联系,取得党委行政的支持,聘请信访办主任为人民陪审员。在信访主任为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或调解过程中,能够充分掌握案情,在第一时间化解信访矛盾隐患。

升华——多方联系形成保护龙门福地合力

绥滨农场法庭加强同农场各部门的联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做好信访化解工作,高效化解案件矛盾。绥滨人民法庭加强大局意识,主动介入服务,结合自身实际,在农场经济土地合同签订过程中加强联系,变事后保驾护航为事前化解矛盾。

由于近年来基层案件逐年增多,农场居民组内部管理有一定局限性。截止今年8月,绥滨法庭先后向农场了《关于规范农业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的司法建议》、《关于抓好源头治理居民组司法建议》、《关于管理区成立“社会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司法建议》、《关于规范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的司法建议》、《关于在职干部、管理人员的欠款的司法建议》等5篇司法建议,均已被绥滨农场机关采用。

绥滨法庭建议农场抓好源头治理居民组,规范农业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成立“社会生产管理委员会”全面实行自筹自用自管自建制度,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并建议农场规范考核在职干部、管理人员欠款纠纷,为绥滨农场企业经济保驾护航提供了更加高效的司法服务,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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