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岭农垦法院为了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名合同制聘用人员,在履行法院工作职责的同时,尽力为聘用人员提供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的学习环境,以便尽快转为我院正式干警。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协警1名,书记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具有拟报考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比较强。
(二)具体条件
1、书记员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协警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限男性;
2、书记员要求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打字速录基础,法律、中文专业优先;协警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高170厘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本职位退伍军人、懂驾驶技术人员优先。
三、录用后待遇:
1、试用期月薪15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月薪1900元+浮动工资(工龄工资),并交纳五险;
2、为聘用人员提供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全国司法考试的学习环境。
四、报名及录取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请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到宝泉岭农垦法院政工处报名,报名日期为7月8日至7月17日;
2、报名日期截止后尽早将笔试、面试、微机操作的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名者(初步定于2015年7月24日考试);
3、公正客观地组织笔试(50分)、面试(40分)、微机操作(10分),协警增加体能测试;
4、通知录用者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5、试用期三个月后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劳动合同,期满后可续签。
五、报名咨询电话:
法院地址:萝北县宝泉岭管理局宝泉大街59-2号
报名地址:宝泉岭农垦法院五楼政工处
联系电话:0468—3780443,13349481517、15094531459。
联系人:郭泽利、鲁成
宝泉岭农垦法院
二O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