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绥滨人民法庭狠抓党员承诺,让党员敢于亮出身份,敢于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党员承诺不作秀,全心全意为民司法”。4月10日,绥滨人民法庭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党员公开承诺书》签订活动。
“我承诺,在2012年工作中将立足岗位,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宗旨,公正办案。做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党员法官,首先要有一颗爱民心,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说话办事,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才能无愧于中共党员的称号……”,宝泉岭农垦法院绥滨人民法庭庭长张金星认真核对无误后,郑重地在党员公开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姓名。 随后,全庭党员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实际情况,做出自己的承诺,签订了《党员公开承诺书》,并表示一定用实际行动践行承诺,践行新时期下优秀党员标准,立足本职做表率,为推动法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出贡献。
自开展“创先争优”党员公开承诺活动以来,绥滨人民坚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承诺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党组织和群众全程监督党员践行承诺进展情况,保障党员承诺不打折、不作秀,起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