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9日,江滨人民法庭根据宝泉岭法院实行“四位一体”诉讼模式即“巡回审理+诉调对接+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的要求,组织巡回法庭到14队现场办案,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得到当地职工群众的一致认可。
原告董某与被告国某同是江滨农场14队的居民,2011年9月12日,被告驾驶摩托车不小心将原告刮伤,事情发生至今半年时间里,双方因赔偿事宜先后经过交警支队,生产队、司法部门调解,最终均未达成一致,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亲属都参与了进来,两家矛盾逐渐升级,也引起生产队居民的关注。
法庭高庭长了解了案情后,十分重视,详细的分析了案情,14队离法庭的路程比较远,不通客车,原告已经66岁了,身体也未痊愈,而且双方当事人都是同一村的居民,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为了案件能够彻底化解,也为了给当地的职工群众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高庭长决定启用“四位一体”调解模式。带领江滨法庭全体干警,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一同下基层参与调解。
整个调解过程历时三个小时,在一片和谐的气氛下进行,经过法官对法律的讲解,人民调解员对双方感情的拉近,人民陪审员对双方的开导,廉政监督员对整个调解过程的监督,再加上旁观群众中立的发言,双方当事人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最终达成和解,也使旁观群众受到深刻的教育。临走时当事人与法官等一一握手,激动地说:“非常感谢江滨法庭组织的这次调解,使我们不但解决了纠纷,而且又可以恢复往日的邻里关系”。
(江滨法庭 冯昌秋、李蟪池)